有机肥生产操作规程一、目的:为规范工艺操作,保证工艺规程的严格、完整的执行,制定本规程二、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有机肥车间的工艺生产和工艺管理
三、有机肥产品定义:以畜禽粪便及工农业有机废弃物为主要原料,经过发酵腐熟后制成的有机肥料
有机肥用编织袋包装,每袋净含量40kg
四、原辅料配比技术规程1
原料及辅料(1)原料:烟沫、褐煤、养殖场畜禽粪便、磷矿渣等
(2)辅料:CM菌种等
原辅料要求烟沫保证水分10%以下,有机质60%以上;褐煤水分20%以下,有机质50%以上,腐植酸30%以上;粪便水份控制在85%以下,以保证运输过程的二次污染控制及堆肥前处理的水份控制
原料不得夹杂有其它较明显的杂质
菌种由自己生产,活菌数保证2亿cfu/g,杂菌率≤30%
配比工艺要求(1)原辅料:C/N比控制在23—28
(2)含水量:原料配比含水量控制在25%—40%
(3)容重控制在0
8g/cm3
五、堆肥发酵生产技术规程1
工艺流程前处理—--主发酵-——后熟发酵-—-后加工
主要工艺条件(1)前处理的原料要求参见原辅料配比工艺规程
(2)高效的微生物菌剂
添加菌剂后将菌剂与原辅料混匀,并使堆肥的起始微生物含量达106个/g以上
(3)堆高大小:自然通风时,高度1
0米,长度任意
(4)温度变化:完整的堆肥过程由低温、中温、高温和降温四个阶段组成
堆肥温度一般在50-60℃,最高时可达70—80℃
温度由低向高现逐渐升高的过程,是堆肥无害化的处理过程
堆肥在高温(45—65℃)维持10天,病原菌、虫卵、草籽等均可被杀死
(5)翻堆:堆肥温度上升到60度以上,保持48小时后开始翻堆,(但当温度超过70度时,须立即翻堆),翻堆时务必均匀彻底,将低层物料尽量翻入堆中上部,以便充分腐熟,视物料腐熟程度确定翻堆次数
发酵方式:平地堆置发酵将原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