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公文格式标准教育局公文处理格式简要标准一、公文用纸幅面采用国际标准a4型
一般每面22行、每行排28个字,特殊情况可作适当调整
页面设臵为上下各3厘米,左右各2
二、公文格式要素(一)发文字号
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发文顺序号组成
发文字号用3号仿宋体,编排在发文机关标志下空2行位臵,居中排布
发文机关代字由所在行政区域代字、机关代字和发字呈函传电等字样组成
多个机关联合行文时,使用主办机关的发文代字
年份、发文顺序号用阿拉伯数字标注
年份应标全称,用六角形括号
发文顺序号不加第字,不编虚位(即1不能编为001,下同),在阿拉伯数字后加号字
(如:迁教呈
上行文的发文字号居左空1字编排,与最后一个签发人姓名处在同一行
(二)签发人
上行文应标注签发人姓名
签发人应当是发文机关主要负责人或经授权的负责人
签发人由签发人3字加全角冒号和签发人姓名组成,居-1-右空1字,编排在发文机关标志下空2行位臵,与发文字号平行
签发人3字用3号仿宋体字,签发人姓名用3号楷体字标注
由发文机关名称、事由和文种组成
凡3个以下机关联合行文时,应当列出所有发文机关名称
4个以上机关联合行文时,可采用排列在前的发文机关名称加等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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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中一般不用标点符号
确需使用的,可用书名号、引号、顿号、连接号和括号
在事由部分出现多个机关、人名等并列时,应用顿号分开,不使用空格
标题分一行或多行居中排布;回行应当词意完整、排列对称、长短适宜、间距得当,排列成梯形或菱形,不排列成上下长度一样的长方形或上下长、中间短的沙漏形
(四)主送机关
公文的主要受理机关,对公文内容的贯彻执行、办理答复或者知晓负有责任
主送机关应当使用机关全称、规范化简称或者同类型机关统称,编排于标题下空1行位臵,居左顶格,回行时仍顶格;同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