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年公司级对项目部安全检查范文安全生产交底我是本次检查活动的负责人(分管检查安全方面)。趁本次检查机会,我就安全生产方面,对你项目部进行一次交底。在2006年,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中,提出了安全生产12字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别看就这么十几个字,它充分体现了国家对安全问题的重视。建设部门在建筑安全方面,制订有一系列的相关法律和法规。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和法规包括:《安全生产法》、《劳动法》、《建筑法》及相关规范和规程、强制标准等等,历年来我县建设主管部门,对安全生产尤为重视,各级领导对安全事故及其敏感。在我们建筑行业中,有一句这样一句话:“安全生产就是企业生命”。安全事故影响企业发展,更关系到项目承包人的命运。在这里,我再次要求项目部。认真贯彻建设部门的相关文件,遵守安全生产法律和法规;完善企业下发的管理措施;加强作业工人对施工安全常识、操作规程等知识的撑握。今天我带领你项目管理层,一起学习安全生产方面的相关知识。相信项目部成立之初,大家对《安全生产法》、《劳动法》、《建筑法》及相关规范和规程、强制标准等文件,进行一定程度的学习。在这里我们挑出一些重点内容,再次重复强调。我只粗略剪取了七节内容,当然,还有更多的知识需要我们去撑握,哪只能借已后的机会同大家学习。这里请大家耐心对待,就当作,对以前所撑握知识的进行一次复习,子曰:“温故而知新,可以为师矣”。第一节、本次交底的目的我们这活动目的。多层次的开展安全活动,增强项目管理人员对安全教育重要性的认识,巩固项目管理人员对安全生产常识的撑握,进一步增补安全生产知识。项目部要多层次的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加强项目部作业工人安全生产的认知程度,通过教育使其,更加认真对待生产过程中,自身及他人的安全防护措施。通过从公司到项目部再作第1页共8页业班组多层次的开展活动,我们就能更好的预防安全事故发生,控制安全事故发生率。第二节、建筑安全生产事故常识据全国伤亡事故统计,建筑业安全事故仅次于矿山行业。安全事故中:高处坠落、触电事故、物体打击、机械伤害、坍塌事故等,被称作“五大伤害”。“五大伤害”是建筑业最常发生的事故类型,已占据事故总数的85%以上。事故等级划分:法律法规对安全事故,划分为四个等级。包括。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它是根据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者直接经济损失来划分等级的。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造成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造成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造成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造成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伤亡事故按造成伤害物体类别又划分。高处坠落、触电事故、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淹溺、灼烫、火灾、坍塌等。我们为防范事故发生,增加安全保障措施,就应当如以上作业类别的施工部位进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企业负责人报告;企业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情况紧急时(需要大范围的紧急救援的),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原则是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建设工程,由总承包单位负责上报事故。讲得直观点,就是工人向项目部上报,项第2页共8页目部再向最高施工单位法人报告情况,由法人作出向上级报告决定。第三节、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企业和项目部都必须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项目部配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且按作业配备专业管理人员。其人数要求,建设部有相关规定。建设部文件规定:1万平方米以下的工程,专职安全管理人,不少于1人;1万~5万平方米的工程,专职安全管理人,不少于2人;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工程,专职安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