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规程CompilationrulesoffinalaccountforCompletionofwatercapitalconstructionparoleeSL19一2001主编单位: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施行日期:2001年3月1日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01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关于批准发布《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规程》SL19一2001的通知水国科仁2001〕39号部直属各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根据部水利水电技术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由经济调节司主持,以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为主编单位对《水利工程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报告编制规程》sI月9一90进行了修订,修订后标准的名称和编号为:《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规程》Sl9一2001。经审查,现批准为水利行业标准,并予以发布。本标准自2001年3月l日起实施。在实施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总结经验,如有问题请函告主持部门,并由其负责解释标准文本由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发行。二00一年二月八日前言SL19一2001《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规程》是对原5119一90《水利工程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报告编制规程》的修订。修订规程5119一90的主要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l—《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若干规定》(财政部财基字[1998〕4号);—《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水利基本建设资金管理办法》(财政部、水利部财基字[1999]139号〕;—SL223一1999《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52一2000《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费用构成及计算标准》(水利部水建[1998]15号);—《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报表》和《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填制说明》(财政部财基字〔1998〕498号);—《财政险基本建设资金效益分析报告制度》(财政部财基字[1999]27号)。规程SL19一2001的主要内容:—竣工财务决算编制范围及作用;—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内容及依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要求;—如何编制竣工财务决算。对规程SL19一90修订的主要内容:—修改名称和适用范围;—对结构进行了调整:—修改报表格式;—重新确定了报表编制时间;—明确了大中、小型项目分别编制不同的报表;—增加了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方法。本规程解释单位:水利部经济调节司本规程主编单位: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本规程主要起草人:(按姓氏笔画顺序排列)王念彪齐睦丹张李平曹均尧葛洪明潘祖华戴超文l总则1.0.1为了适应水利基本建设投资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加强水利基本建设财务管理,总结竣工项目设讨概(预)算和计划的执行情况,考核水利投资效益,正确核定新增资产价值,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水利行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程。1.0.2本规程适用于所有列人国家基本建设讨划的水利墓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利用外资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除执行本规程外还应执行国家外资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1.0.3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以下简称竣工财务决算)应由项目法人或建设单位(以下简称项目法人)编制。项目法人应组织财务、计划、统计、工程技术和物资等专门人员.组成专门班子共同完成此项工作。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应积极配合,向项目法人提供有关资料在竣工财务决算未经批复之前,机构不得撤消;参与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财务人员等有关人员不得调离散解散。1.0.4项目法人应对竣工财务决算的真实J吐、完整性负责。1.0.5项目法人应在项目完建后规定的期限内完成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工作。大中型项目的规定期限为3个月小型项目的规定期限为1个月如有特殊清况不能在规定期内完成编制工作的,报经主管部门同意后可适当延期。1.0.6竣工财务决算应作为项目资产形成、资产移交和投资核销的依据。1.0.7竣工财务决算必须按国家《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要求,整理归档,水久保存。12编制依据20.1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依据应包括以下方面l国家有关法律法规;2经批准的设计文件、项目概(预)算;3主管部门下达的年度投资计划、基本建设支出预算;4经主管部门批复的年度荃本建设财务决算;5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