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经济学》案例集西方经济学教研室编写2009年5月修订案例1:“经济学治腐”:浏阳探路廉政保证金制案例主题:机会成本市场机制市场失效一个年轻的科级干部,如果不犯错误,到退休时将可以拿到7万元左右的保证金
然而,“廉政保证金”作为一种“制度”,“游离”于法律以及党纪政纪体系之外,无法从法律和党纪政纪本身找到充分的操作依据
4月26日至28日,中纪委监察部专员侯觉非到长沙的浏阳市进行调研,陪同前往的有湖南省和长沙市纪委的相关领导
侯觉非一行此次调研的目的是浏阳的廉政保证金制度
这项制度4年前已开始在该市试点推行
浏阳是我国内地最早推行廉政保证金制度的地区
就在侯觉非等到来之前,4月16日,浏阳市委办公室以市委、市政府的名义下发了《〈浏阳市廉政保证金制度〉补充规定》的红头文件,明确从7月1日起,“全市所有副科级以上实职领导干部应加入廉政保证金制度体系”
浏阳市纪委常委孙立武介绍,目前全市已在推行这一制度
这次补充规定主要是把原来要求所有干部加入的范围进行了调整,“集中在主要领导干部,也就是腐败的主体群体
”以后将考虑在自愿的前提下将所有公职人员纳入
经济学治腐浏阳市纪委党风廉政宣教室主任郑小平介绍说,1987年到2001年,全市查处党员干部1442人,其中1997年至2001年平均每年查处175人,“这一方面表明腐败在一定范围内具有普遍性,另一方面表明一些反腐倡廉措施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因此,从2000年起,一种新的廉政保证金制度开始先后在该市人事局、检察院开始试行,在试点的基础上,2002年形成了《浏阳市廉政保证金制度》及《浏阳市廉政保证金实施方案》的文件
根据该实施方案,廉政保证金设立个人专门账户,由个人交纳和集体配套两部分组成,个人部分按本人当月基本工资的5%交纳,集体配套部分由单位按个人交存的2倍交纳
根据补充规定又调整为按级别核定交纳基数:个人部分正处级每月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