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原创:农村基层组织转化矛盾调研报告尊敬的朋友:此篇文章由本站老师独家原创写作,版权归会员所有,普通vip会员无权查看,服务咨询电话:0825-6698000。农村基层组织之间的矛盾与冲突严重影响农村经济的发展。干部之间,干群之间、群众之间关系紧张,矛盾重重,村民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得不到解决,村内各项工作难以开展。正因为这种“内耗”,阻碍农村公益事业和经济发展,同时,也影响党和政府各项政策在农村的落实。我县自2008年村级组织换届以来,总体上各村级班子运作正常,但也有部分村级组织出现两委会关系不协调的突出问题。村两委会关系不协调的矛盾复杂村的长期存在,不仅本村的工作难开展,对邻村也会产生负面影响,从而一定程度上阻碍我县社会主义新农业建设的进程。因此,为促进农村基层的社会稳定和民主政治的顺利进行,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促进农村经济和各项事业的发展,必须采取有力措施,解决村两委关系这一制约农村发展的“瓶颈”因素。一、我县矛盾复杂村的总体情况我县村两委换届和自然村合并的时间都不是很长,如果双方没有合作共事的经历,彼此缺乏信任基础,一般需要一个相对较长的磨合期。在座谈中我们了解到,由于镇乡对换届以及并村后可能产生的问题有比较充分的认识,在工作过程中采取了比较有针对性的工作举措,行政村的两委会关系基本上呈一种良性态势发展,绝大部分村表现的相对融洽。据介绍多数村到镇里办事或汇报工作都是党支部书记和村主任携手同来;村里重大事项都按议事程序和制度讨论决定;重大灾害、突发事件等急难险重的工作和任务面前,村主要干部都能亲临现场指挥,冲在前面。但是经过调研发现,也存在着个别的村委会和党支委之间不团结、工作关系不协调的现象。主要表现为:第一、各自为政、相互对抗。一方面,村委会以“自治”为借口,片面强调对村民负责,不服从党支委的领导,甚至在工作中违第1页共5页反政策。另一方面,村党支委则片面强调其领导核心作用,党支委书记独断专行,力图把村委会当作摆设,甚至完全包办代替村委会工作,从而使村民自治流于形式。第二、取权不分、责任不明。在一些村民委员会中,村委会与村党支委不仅相互对立,而且职权交错、责任不清。这一现象严重影响农村的社会稳定和民主政治建设,导致村民以村委会和党支委为中心形成重大的分化现象。二、复杂村两委会产生矛盾的原因1、村党支部和村委会的权力来源的不同。村党支部的权力来源是自上而下的,即来源于上级党委与政府的授予。村委会的权力来源是自下而上的,即通过乡村大众制度性的选举途径而获得的一种村民自治权力。二者权力来源的不同就导致了实际运作中的冲突。党支部更多的是向上级政府负责,维护的更多的是上级的利益,而村委会由于权力来源于村民,更多的是向村民负责,维护的更多的是村民的利益。2、法律制度方面的原因。由于《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与《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政策规定过于原则和抽象,对村党支部“领导核心”的权力范围和村委会自治的权力范围划分不明,导致两委的冲突加剧。《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对于如何体现村党支部的“领导核心”以及什么是“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虽然规定了党支部是领导核心,但是在关于所有村委会职责的规定中,又几乎囊括了农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所有重要问题。这种规定的模糊性和重叠性是农村两委关系紧张的制度性原因。3、村干部素质不高的原因。无论是村党支部干部还是村委会干部都存在着诸如文化水平低、政策观念法律意识淡薄等素质方面的问题。从党支部方面看,班子综合素质明显低于村委会,影响了领导作用的发挥,从村委会方面看新当选的干部经验不足,不尊重党支部的领导地位,人为造成两委关系紧张。4、村两委之间的利益相争。村委会和村党支部都有利用所控制的村资源进行获利的条件,而在资源有限的情况下,一个组织所控制的资源增多就意味着另一个组织所控制的资源减少。第2页共5页因此,在利益边界尚不明晰的背景下,村两委就会因利益交叉或利益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