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法学》教学大纲课程名称:商法学课程编号:(以教务系统中的编号为准)课程类别:核心知识结构板块/专业必修课开课学期:4开课单位:民商法学院适用专业:法学总学时:80(理论学时60、课内实践学时20)总学分:5说明一、课程性质与说明1.课程性质:专业必修课2.课程说明商法为现代市场交易活动提供基本的交易规则和纠纷解决机制。商法与传统民法一起构成民商事法律部门,一般被视为民法的特别法,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与时俱进特性。商法的主要特点在于其是以商事主体的组织构建和商事行为作为主要的调整对象。《商法学》作为教育部确定的法学十六门核心主干课程之一,是法学专业本科学生的必修课程。《商法学》在西南政法大学2014年修订的法学专业本科培养方案“知识体系”下被确定为“核心知识结构板块”中的专业必修课程。根据新的培养方案,本《商法学》大纲所涵盖的课程内容包括商法总论、公司法、破产法和保险法四个部分。《商法学》课程的其他内容,如证券法、票据法、信托法等,将以选修课的形式单独开设。《商法学》课程的基本教学要求是:(1)理论概念阐释与具体制度解析相结合;(2)知识体系构建与实务能力培养相结合;(3)讲授引导与思维启发相结合。《商法学》课程与相关课程的关系:(1)对于本课程学习较为重要的先修课程包括《民法总论》、《物权法》、《债法总论》、《合同法》、《担保法》、《刑1法学》、《行政法学》、《民事诉讼法学》等;(2)在本课程之后可以单独开设的商法课程包括《证券法》、《票据法》、《信托法》等。学生在学习《商法学》之前应当具备的基础知识主要包括:(1)民事法律事实理论体系与法律关系的基本范式;(2)民事权利与民事义务理论体系;(3)民法上的时效制度;(4)合同法基本理论;(5)担保法基本理论;(6)诉讼法基本理论;等等。二、教学目标通过对《商法学》课程的系统教学,让法学本科学生在知识体系、法律思维、行动能力等方面达到以下目标:1.能够形成较为完善的民商法学理论体系,即通过教学让学生理解和掌握商法学的基本理论,在准确理解民法与商法关系的基础上把握商法理论的特殊性,构建完善的商法理论体系;2.让学生掌握各主要商事法律制度的内在体系和基本概念,从整体上了解商事法律的特点及其在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中的地位;3.让学生形成商法思维能力,即通过教学让学生把握商法理念、原理、规则运行的内在规律,并能用于分析社会事实;4.让学生具备基本的商法适用技能,即通过对于具体法律规则的内在原理与适用要件的解析,让学生能够运用规则为商事活动和商事纠纷提供可行的解决方案。三、学时分配表商法总论:16学时(理论讲授12,专题讨论2,单元考查2)公司法:32学时(理论讲授28,专题讨论2,单元考查2)破产法:14学时(理论讲授10,专题讨论2,单元考查2)保险法:14学时(理论讲授10,专题讨论2,单元考查2)综合能力训练:4学时(实务模拟)讲授实验实践上机章序章题小计学时学时学时学时1234商法概述商事主体商事行为营业22421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商事登记商业名称21商法总论专题讨论商法总论单元考查22222222420公司与公司法概述公司的设立股东与股东权利义务公司组织机构公司资本制度与融资制度公司的变更与终止与公司类型有关的特别规定2686222公司法专题讨论公司法单元考查破产法概述破产实体法破产程序法244破产法专题讨论破产法单元考查保险合同法概述人身保险合同财产保险合同保险业法2242保险法专题讨论保险法单元考查综合能力训练四、教学方法建议60合计801.理论讲授。主要用于商法总论以及阐明具体法律条文背后的原理、原则、概念;2.案例教学法。在案例的选择方面,要明确为了什么教学目的而选择此3案例,在此基础上选择与所讲授的理论完全吻合的案例;要注意案例应当服务于讲授的知识;选编的案例一般应具有新颖性、典型性、综合性、可议性。3.专题讨论。每次讨论确立一个专门的主题,一般是商法理论研究中的前沿问题或热点问题。事先将专题发下去让学生和教师充分准备。4.课下自学与作业安排。在论述题作业中,学生应学会围绕题目建立论点,组织论据,展开论证,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