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服务农业产业链发展研究张海宁张若雪内容提要:本文从农业产业链融资租赁的概念范畴出发,分析了我国融资租赁业服务农业产业链发展的商业模式,并分析了“租售模式”的结构、特点和优势,归纳了融资租赁服务于农业产业链的主要业务领域,以及对于各相关参与方的意义和积极作用,并在此基础上试议发展农产业融资租赁的相关政策建议
融资租赁服务农业产业链发展的三类业务模式从业务模式角度,我国融资租赁业的常用模式包括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从国际上看,则还有“租售模式”
“租售模式”原本并非发达国家融资租赁业的传统模式,有赖于国际金融公司(IFC)的持续推广和技术支持协助,近年在发展中国家市场,以及发达国家面向中小企业、农产业的租赁市场中日益获得更多运用,对于我国农业产业链融资租赁市场的发展也将有一定借鉴作用
(一)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融资租赁”的概念,有狭义与广义两层理解
狭义上讲,融资租赁是作为与“经营租赁”相对应的概念使用的
中国银监会颁布的《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定义“融资租赁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租赁物和供货人的选择或认可,将其从供货人处取得的租赁物按合同约定出租给承租人占有、使用,向承租人收取租金的交易活动
适用于融资租赁交易的租赁物为固定资产”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符合: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的;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的;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的;或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的;诸项标准中一项或数项的,就应当认定为融资租赁
经营租赁则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
广义上,融资租赁的概念包括狭义的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
“融资租赁公司”的名称,就是在广义上使用这一概念
经营租赁是为满足承租人临时使用资产的需要而安排的租赁形式,是一种纯粹的、传统意义上的租赁;而融资租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