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部落实两个责任实施意见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和省市全会精神,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以下简称“两个责任”)的有效落实,深入推进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根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等党内法规和省市有关落实两个责任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一、落实两个责任总体要求1、指导思想
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以完善责任体系为支撑,以健全体制机制为重点,以创新载体抓手为突破,着力构建党风廉政建设权责对等的责任分解体系、科学规范的责任落实机制、完整闭合的责任追究链条,促进各级党委(党组)和纪检机构认真履行职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以良好的党风政风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2、目标任务
坚持把厘清党委领导班子责任、主要负责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责任作为重点,着力健全制度机制,形成认识到位、责任明晰、履职尽责的主体责任落实体系;1坚持把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作为重点,突出纪委监督主业,形成监督有力、制约有效的监督责任落实体系;坚持把完善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等制度作为重点,加强督促检查,形成有错必究、有责必问的“两个责任”问责追究体系
二、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责任清单各级党委(党组)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要按照党章要求,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一)党委(党组)领导班子责任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的集体责任,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责任:1、建设政通人和的政治生态第1页共10页综合治理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改善党员领导干部的精神状态和作风,促进廉政、勤政、善政,长期培育、持续建设政通人和的政治生态
(1)营造健康有序的从政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