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居民反映问题处理情况汇报接贵办公室转来的供销社居民楼内的十户居民“关于要求维护居民生命安全和生活秩序的诉求”的信件后,我社十分重视,县供销社立即召开会议成立调查和整改小组,蹲点中心社现场解决居民反映的问题,经过几天的调解和具体整改,中心社、经营户、居民代表三方签订了“居民反映问题处理办法”,现将处理情况汇报如下:1、居民反映店面堆放水泥过重,房屋基础无法承受的问题经三方协商处理办法为
在现租期内,限制经营户在店面内水泥堆放高度,每垛水泥堆码数在5-8包范围内
在下一年租期内经营户不得在店面内堆放钢筋、水泥
2、居反映经营户在店面前卸钢筋,致使楼体抖动的问题经三方协商处理办法为
在现租期内为确保房屋安全,经营户不得在店面内和距店面门口5米范围内直接从车上将钢筋等重物卸倒在店内和地面
在下一年租期内经营户不能在店面内经营钢筋、水泥
3、居民反映经营户电表箱装在居民楼楼梯间的问题经三方协商处理办法为
由于经营户的用电设施,是县电力公司安装的,经营户不能擅自拆移,应向县电力公司申请将各经营户的电表移装至各经营户租用的店面
4、居民反映经营户买卖,装卸水泥灰尘较多的问题经三方协商处理办法为
在现租期内,经营户在经营时,应控制产生灰尘,并经常洒水和清扫散落的水泥、灰渣
在下一年租期内,经营户不得在店面内经营水泥
5、居民反映噪音干扰问题经三方协商处理办法为
在现租期内严格控制液拉机和锯板机开机时间,在早上8点以前,中午2点半以前,下午6点以后不得开机,影响居民休息
在下一年租期内,中心社出租的店面内不得经营钢筋、水泥
6、居民反映货物车辆占用通道,影响居民出入问题经三方协商处理办法为
①经营户在停放货物车辆时,不第1页共2页得封堵过道影响居民出入
②经营户有责任要求装、卸货物的车辆不得停放在进出通道内
③拉钢筋时不得将钢筋堆放在影响居民出入的通道上
7、居民反映院落不关锁的问题经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