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冶金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范文某某县冶金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根据《某某省冶金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某某市冶金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2022-2022)》及《某某市冶金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推进方案》,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范围全县钢铁联合企业、独立炼钢企业、高炉工艺铸造企业、特种钢企业、烧结、球团矿企业、白灰烧制企业、铁合金熔炼企业、钢压延企业,以及有色金属冶炼企业纳入整治范围
二、整治目标在前期专项整治的基础上,自2022-2022年,再用三年时间,持续整治煤气系统、高温熔融金属区域、有限空间、重大危险源等重点环节作业不达标、重大安全隐患整改不及时、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等违法违规生产行为,加快推进“双控”机制建设质量,完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机制,进一步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2022年底前,完成“双控”机制建设任务,完成炼铁、炼钢、煤气单元的制度诊断;涉及煤气、高温熔融金属及有限空间作业等安全风险得到系统辨识和有效管控,各类事故隐患“动态清零”;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注册安全工程师配备符合标准要求;完成机械防护和能源隔离试点建设
2022年底前,完成轧钢、动力单元(非钢铁冶金企业至少1个分厂或车间)的机械防护和能源隔离改造项目,100%实现运行管理;完成全部生产单元的制度诊断以及制度、规程制修订工作;煤气报警、各类连锁控制装置全部按标准规程要求配备
2022年底前,企业形成以自律管理为核心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主动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实现对涉煤气、高温熔融金属、涉爆粉尘等重大风险作业区域的煤气浓度、氧含量、水流量和压力等重要参数指标的在线监测监控
三、整治任务(一)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行为
始终将打击冶金企业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贯穿专项整治全过程,对高炉、转炉、电炉、煤气柜、煤气管道以及配套未取证的焦化、制氧等设备设施开展全面排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