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推进医养结合促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促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有效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健康养老服务需求,根据**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实施《“健康2030”发展规划》为主线,以维护老年人健康权益为中心,以满足老年人健康需求为导向,积极践行“大卫生、大健康”理念,充分发挥政府主导、市场调节、社会参与的统筹协调机制,持续推动老年健康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强化老年健康政策与医疗卫生、养老服务政策衔接,深入推进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着力构建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疾病诊治、康复护理、长期照护、安宁疗护“六位一体”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有效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健康服务需求,提高老年人及其子女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到202x年,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含中医医院)开展老年健康服务和设立老年医学科比例分别达到50%、50%,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护理床位占比达到30%;全县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72%以上;80%以上的综合性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成为老年友善医疗卫生机构。老年健康服务相关制度、标准、规范不断完善,服务内容更加丰富,老年健康人才不断壮大,服务质量明显提升。覆盖城乡、规模适度、功能完善、综合连续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基本建立,老年人的健康服务需求得到基本满足。二、主要任务(一)深入推进医养融合发展。1.深化医养签约合作。按照方便就近、互惠互利的原则,各类养老机构根据需求与周边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长期签约合作。签约医疗卫生机构要为养老机构开通预约就诊、急诊急救绿色通道,在服务资源、合作机制等方面积极予以支持。养老机构也可通过服务外包、委托经营等方式,由医疗卫生机构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巡诊、健康管理、保健咨询、中医养生保健等医疗卫生服务。养老机构中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可与签约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双向转诊机制,严格按照医疗卫生机构出入院标准和双向转诊指征,为老年人提供连续、全程的医疗卫生服务。要加大资金、人才支撑保障力度,为医养签约合作创造良好政策环境,形成医疗养老联合体。到202x年,实现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资源共享,所有医疗机构能够以不同形式为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卫生健康局、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2.推进放管服改革。贯彻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医养结合机构审批登记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持续优化医养结合机构审批流程和环境。养老机构申请内部设置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护理站的,取消行政审批,实行备案管理;申请设立一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经卫生健康部门审核合格后,发放《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疗卫生机构利用现有资源提供养老服务的,涉及建设、食品安全、卫生防疫等有关条件,可依据医疗卫生机构已具备的上述相应资质直接进行登记备案,简化手续。按照“非禁即入”原则,支持社会力量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并按规定享受有关优惠政策。支持社会资本通过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方式,兴办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等医养结合机构,逐步形成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驱动的健康养老发展格局。到202x年,县内至少有一家医养结合机构,主要为入住机构的老年人提供养老、医疗、护理、康复、安宁疗护、心理精神支持等服务。医养结合服务的监管由县卫生健康局牵头负责、民政局配合。医养结合机构中的医疗卫生机构和养老机构分别由县卫生健康局和民政局负责进行行业监管。县卫生健康局会同民政局制定监管和考核办法,加大对医养结合服务质量考核检查力度,把医疗床位和家庭病床增加等情况纳入考核。不断完善相关政策,促进医养结合健康发展。(卫生健康局、发展和改革局、民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3.实施医养康养融合发展。整合医疗机构、养老服务、残疾人康复及社区等服务功能,探索开展“医养一体、两院融合、三中心合一”试点工作,推进敬老院(养老院或幸福院)与乡镇卫生院健康养老功能融合,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