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区党员发展全程记实办法为进一步规范党员发展工作,切实加强对党员发展过程的监督,落实责任追究制度,有效防止和杜绝党员发展中存在的不正之风,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员发展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市委下属党委管理的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的培养教育考察及管理工作
第二条党员发展工作全程记实,应坚持实事求是、依法办事、权责统一的原则,客观反映党员发展工作情况,为实施责任追究提供依据
第三条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培养教育考察记实,主要记录积极分子本人的姓名、性别、民族、籍贯、出生年月、文化程度、现居住地、工作单位及职务等有关情况
重点记录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公示情况、讨论决定、政治审查、教育培训等环节有关情况
第四条预备党员接收考察转正记实,主要记录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时间,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及党委审批程序等,重点记录预备党员的培训考察情况、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情况、参会人数、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和支部大会决议
第五条党员发展全程记实,统一使用《XX县区党员发展全程记实表》(以下简称记实表),实行一人一表、一事一记
记录必须字迹清楚、表述准确、客观真实
第六条《记实表》由党委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进行审核
《记实表》一式两份,一份在预备党员转正后,装入本人档案,一份党委留存
并要做好《记实表》电子版的保存工作
第七条实行党员发展全程记实责任追究制,对没有坚持党员发展全程记实或未按本办法规定全面如实记录的,给予批评教育或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情节较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八条本办法由中共XX县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第二篇: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记实办法干部选拔任用工第1页共10页作全程记实办法延边州林管局林业集团公司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委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精神,进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