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纳岗位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制度,即各级管理部门为了保护本单位财产的安全完整,确保会计及其他数据的正确可靠,保证国家财经纪律和本单位所定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利用单位内部因分工而产生的相互制约、相互联系的关系,形成一系列具有控制职能的方法、措施、程序,并予以规范化、系统化,使之组成一个严密的控制机制
一个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可以发挥以下作用:防止财产物资的浪费、被盗损失或无效使用;提高会计记录和其他业务记录的正确和可靠程度,为本单位正确的决策提供依据;保证国家财经纪律和单位内部管理制度方针的贯彻执行,保证业务目标的实现
一个单位的现金内部控制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岗位分工制度岗位分工制度是现金内部控制制度中组织机构控制子系统的一项内容,它能够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责任权限,确保办理现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不相容岗位,是指业务集中于一人办理时,容易发生差错或舞弊现象的两个或数个岗位
在制定组织机构方案时,应将不相容岗位分配到不同部门或人员办理,这样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防止差错、舞弊现象的发生
企业单位在现金管理上,要建立岗位分工制度,各单位应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出纳人员,负责办理现金收付业务和现金保管业务,非出纳人员不得经手现金收付和现金保管业务
另外,从事款项的出纳工作,与负责收入、费用、债权、债务等账目的登记工作属于不相容岗位,因此,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以及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
现金管理不相容岗位的分工包括以下内容:1
授权进行现金业务和执行现金业务的岗位要分工;2
执行现金业务和记录现金业务的岗位要分工;3
保管现金与记录现金数额的岗位要分工;6
保管现金与将现金实存数、账存数相核对的岗位要分工;5
登记现金日记账和登记总账的岗位要分工
建立岗位分工制度,可以使出纳人员和会计人员相互牵制、相互监督,从而减少错误和贪污、舞弊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