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医院药械不良反应、事件报告监测工作计划达川区草兴乡卫生院药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报告制度为加强我院药械不良事件监测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械管理法》、《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管理办法》保证病人用药械安全,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明确岗位职责成立药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鲁代文副组长;朱方映成员:岳方珍、金佳、燕涛、黄婷、周云玉办公室人员:朱方映、黄婷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院医疗药化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管理相关工作,并履行以下主要职责:(1)负责医院医疗药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管理工作的规划和相关制度的制定、修改、监督和落实;(2)负责医院药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管理的宣教工作;(3)研究分析我院药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管理工作的动态和存在问题,定期组织召开日常监测工作总结会议,讨论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4)制定与完善高风险医疗药械使用的操作规程,组织培训员工在使用高风险医疗药械时规范操作;(5)制定突发、群发的医疗药械事件,尤其导致死亡或者严重伤害事件的应急预案;(6)对于上报的事件,于一周内组织讨论,制定应对措施;(7)通报传达上级医疗药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技术机构的反馈信息
二、建立医疗药械使用事件报告制度1、临床使用科室发现或可疑发生医疗药械不良反应/事件,立即填写《可疑医疗药械事件报告表》反馈医务科(或护理第1页共2页部)2、在科室上报发生医疗药械不良反应/事件后,对导致死亡的事件于发现或者知悉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导致严重伤害、可能导致严重伤害或死亡的事件于15个工作日内向本市医疗药械事件监测技术机构报告;对突发、群发的医疗药械不良反应/事件,立即向当地医疗药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技术机构报告,并在24小时内报送《可疑医疗药械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
3、及时联系告知相关生产企业
4、医务科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