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现状调研报告目前,开发区已经成为全省经济社会开展的主要力量,其集约、高效、创新的本质特征逐渐显现
统计说明,我省各类开发区在全省0
8%的土地上,实现了52%的利用外资,45%的进出口,24
6%的工业增加值,13
8%的税收,解决就业人员245万人
取得上述成绩,主要得益于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开发区“小政府、大社会〞的管理体制和“精简、统一、效能〞的运行机制
但是,最近许多开发区反映,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正在弱化,有可能成为制约开发区又好又快开展的最大瓶颈
为此,我们向145家省级开发区〔原批准开发区63家,新核准设立的开发区82家〕发出了调查问卷,对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情况进行了摸底
同时,对40多家开发区进行了实地调研和考察,济南、威海、烟台、济宁等市外经贸局对本辖区内的开发区也提报了根本情况
总的看,开发区开展的外部环境并不乐观,应当引起高度重视
问题之一,管理体制不顺《山东省省级经济开发区管理暂行方法》〔鲁政发[1998]7号,以下简称《方法》〕和《关于进一步搞好园区建设加快经济开展的意见》〔鲁政发[某某]78号,以下简称《意见》〕规定,开发区按照“小政府、大社会〞和“精简、统一、效能〞的原那么设立管委会
管委会作为同级政府的派出机构,行使同级政府的经济管理权限和相关的行政管理职能,对开发区实行统一管理
管委会可自行设置内部机构,不搞上下对口,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原那么上不在开发区内设置工作机构
开发区中层干部由管委会实行聘任制
从调查调研情况分析,开发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与省政府的规定出现了很大的偏差
原批准设立的63家省级开发区中,15家开发区管委会与乡镇政府实行了政区合一,体制和机制根本沿袭了政府的管理方法
其余48家实行独立管委会的开发区中,21家没有自行设置内部机构的权力,工作机构由上级单位或部门委派,管委会内部机构设置根本与所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