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依法合规经营,建立健全合规风险管理机制,防范与控制合规风险,促进集团公司各项业务稳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国资发改革〔2006〕108号)《中央企业合规管理指引(试行)》(国资发法规〔2018〕106号)《企业境外经营合规管理指引》(发改外资〔2018〕1916号)《关于加强中央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国资发监督规〔2019〕101号)《**市市管企业合规管理试点工作意见》(津国资法规〔2019〕27号)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全面合规管理各项工作
各所属企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依据本办法制定自身合规管理办法并严格落实执行
第三条合规是指集团公司各级企业及其员工的经营管理行为符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行业准则和企业章程、规章制度、国际条约、规则以及对内对外的商业道德承诺等
合规风险一方面是指集团公司及其员工因未能遵循法律法规、监管规则、行业准则、国际条约及内部规章制度,未践行商业道德承诺,可能造成法律制裁或监管处罚、重大财务损失或声誉损失的风险;另一方面是指与集团公司开展各项业务合作相关方的行为不合规、或相关方存在道德诚信问题、或受到相关监管限制等情况下,因与其合作给集团公司带来损失和各种负面影响的风险
合规管理是指以有效防控合规风险为目的,以集团公司和全体员工经营管理行为为对象,开展包括制度制定、风险识别、合规审查、风险应对、责任追究、考核评价、合规培训等有组织、有计划的管理活动
合规管理是企业各项管理工作的关键内容,是全面风险管理的重要部分,是实施有效内部控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第四条集团公司倡导廉洁诚信、依法合规、守住底限、不碰红线的合规文化,践行合规从高层做起、合规人人有责、合规创造价值的合规理念,培育全体员工的诚信合规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