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农业及农村环境保护现状与对策调研报告为主体的法律法规体系川,诸多环境法虽都涉及了农业环境保护,并对农村环保事业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
但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这一法律法规体系远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
不仅未能将农业环境与农业自然资源的保护协调起来
而且,一些重要环境领域还存在立法空白,如程序法方面的有关环境评价法、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农药使用造成环境污染法等
二、环境管理体制不完善,监督力度不足
现行的环境管理体制仍是按辅助性原则为依据的统分结合的多部门、多层次的执法管理体制,这样形成了执法主体势力割据的局面,致使权责不明,权力过于分散,从而使一些省、市级环境保护专门机构变成了本地区行政机关的附属机构
为了一味提高本地区的经济效益而忽视了环境效益与社会效益,甚至乡、镇领导认为只要经济上去了,自然一切就都会搞好的,而对环保法置之不理,造成了地方保护主义极为严重
三、农村干部和农民环保法律意识淡薄
我区大部分农村干部,政策性意识浓厚,法律性意识较淡薄,致使许多法律法规在农村实施过程中给以政策化,以政策的原则性实践性、灵活性代替了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范性、稳定性,造成农村市场经济法治建设障碍重重
再由于农村环保法在我区大多农村干部群众头脑中仍是一个未知数
从而出现了一些农村干部为了本乡经济利益而置环保法不顾,采取“杀鸡取卵竭泽而渔”的策略采发展经济
同时,一些农民缺乏接近环保法、了解环保法,认识不清环保法的内在经济动因,而为了自己一时的经济利益滥伐林木,大肆捕获珍稀动植物,过度放牧,加剧了自然生态环境的恶化
二、我区农业及农村环境保护主要内容与目标任务(一)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质量1
调整农村能源结构,推广使用电、水能、太阳能、沼气等清洁能源,“十一五”期间,使农村生活用能中新能源所占比例达到20%以上
第1页共4页2
结合生态区创建,大力推进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