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提高城市公共设施规划的科学性,合理配置和布局城市各项公共设施用地,集约和节约用地,创建和谐、优美的城市环境,制定本规范
2本规范适用于设市城市的城市总体规划及大、中城市的城市分区规划编制中的公共设施规划
3城市公共设施用地分类,应与城市用地分类相对应,分为:行政办公、商业金融、文化娱乐、体育、医疗卫生、教育科研设计和社会福利设施用地
4城市公共设施用地指标应依据规划城市规模确定
城市规模与人口规模划分应符合表1
城市规模与人口规模划分标准表1
4城市规模小城市中等城市大城市ⅠⅡⅢ人口规模(万人)﹤2020~5050~100100~200≥2001
5城市公共设施规划用地综合(总)指标应符合表1
城市公共设施规划用地综合(总)指标表1
5城市规模分项小城市中等城市大城市ⅠⅡⅢ占中心城区规划用地比例(%)8
5人均规划用地(㎡/人)8
6各项城市公共设施用地布局,应根据城市的性质和人口规模、用地和环境条件、设施的功能要求等进行综合协调与统一安排,以满足社会需求和发挥设施效益
7有专项发展要求的特色城市,其相应的公共设施规划用地标准若突破本规范的规定,需经论证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但不得突破城市公共设施规划用地综合(总)指标
8城市公共设施规划除应符合本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1城市公共设施用地citypublicfacilitieslanduse指在城市总体规划中的行政办公、商业金融、文化娱乐、体育、医疗卫生,教育科研设计、社会福利共七类用地的统称
2行政办公用地administra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