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险的重要组成部分,这项工作直接关系到个人的切身利益,是一项利国利民的社会安全工程,对广大城乡居民后期养老以及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是养老保险管理、经办和服务的主体,其工作行为直接关系到基金的安全、政府的信誉和参保群众的信心,因此加强和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和管理工作,是整个经办管理的重中之重
青阳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在加快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构建和谐青阳,做出了应有的贡献,这期间也是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并认真落实的过程
2016年,青阳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上级计划目标是参保1213万人,其中,缴费8万人,待遇发放413万人
2016年,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现当年缴费948万人、待遇发放46万人,超额完成省、市达的年度工作任务
2016年,全县共收缴保费1410万元,为全县46万到龄老人发放养老金4490万元,符合条件的到龄人员养老金发放率100
现笔者将青阳县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工作总结如下,希望能为广大工作者提供帮助
1县级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内部管理存在的问题通过对青阳县及周边县的城乡居民养老保经办机构进行调研,发现县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在内部管理方面存在以下几个方面问题一是内控意识薄弱,主要表现在对内控的理解存在偏差、对经办各环节缺少风险防范意识;部分单位负责人和从事业务操作人员认为加强内控工作就是加强财务会计的监督管理工作,出现重视财务忽视业务的错误认识
二是经办规程制度执行力度不够,目前国家和省主管理部门都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并对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内控进行规范,但是由于相关人员不够重视,导致相关规章制度执行力度不够,造成经办机构的内部控制形同虚设
三是管理混乱等问题,目前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内部多设置参保登记、财务、征收、待遇核定等科室,对养老保险进行登记、征缴、发放以及管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