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方管理办法与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一、填空题1
《处方管理办法》的立法宗旨是规范处方管理、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安全
处方书写应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需修改,要在修改处签医师全名并注明修改日期,每张处方修改不得超过两处,否则应重新开具
开具处方后的空白处划一斜线以示处方完毕
处方已达5种药物且正文无空白处时可省略斜线
一些临床诊断对心理产生影响的疾病或涉及患者隐私的疾病等,可使用标准疾病代码
某些疾病在首次门诊或急诊不能确诊时可写某症状待查
儿童患者到急诊科或其他临床科室就诊时,要使用儿科处方
医师处方时,须按照诊疗规范、药品说明书中的药品适应证、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开具处方
只有长期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可将麻醉药品注射剂带出医院使用
执业医师经有关麻醉、精神药品使用知识的培训并考核合格后,由医院授予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后,方可分别在本院开具麻、一类精神药品处方
住院或非住院患者因病情需要使用控/缓释制剂,可同时使用即释麻醉药品,以缓解病人的剧痛
癌症病人慢性疼痛不提倡使用盐酸哌替定(度冷丁)
苯二氮卓类药物具有抗焦虑、抗惊厥、肌肉松弛、镇静和催眠等作用,主要适应证焦虑,还有失眠、惊恐发作、癫痫、酒精戒断等
药品剂量与数量用阿拉伯数字书写
剂量要使用法定剂量单位
以克(g)为单位时可以略去不写,液体剂型或注射剂以容量为单位时,须注明药物浓度
病历书写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范
门诊手册封面内容应当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或住址、药物过敏史等项目
首次病程记录的内容包括病例特点、拟诊讨论(诊断依据及鉴别诊断)、诊疗计划等
手术安全核查记录应有手术医师、麻醉医师和巡回护士三方核对、确认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