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第二章人格的统一性儿童通常在2岁或3岁就为自己确定了一个追求优越的目标
这个目标总是在眼前指引着他,激励他以自己的方式去追求这个目标
孩子对事物的个体性的理解决定着他的成长,如果儿童陷入新的困难处境时,他的行为会受制于自己已经形成的错误观念
我们对事实的看法,而不是事实本身,决定了我们的行动方向
只有当一个儿童面临他完全没有准备的情境,而且有没有人指导,他只能独自挣扎着去应付时,这种恶劣的行为才会出现
儿童生活中的所有活动,都为其自身的目的所决定因此,他的整体人格不允许偏离他的目的
另一方面,学校则期望每一个孩子都有正常的生活方式
因此,两者之间产生冲突就不可避免了;不过,学校方面则忽视了这种情境之下的儿童心理,既没有体现出管理上的宽容,也没有采取措施设法消除冲突的根源
一个人的人格的所有表现都是相互关联,并形成一个整体
社会制度和习俗是为个体而存在,而不是相反,的确,个体的救赎存在于他的社会意识之中,不过,这并不是说,我们就可以强迫个体接收千篇一律的社会模式
第三章追求优越及其对教育的意义雄心过度的孩子之所以处境艰难,是因为人们常常以外在的成功来评判他们,而不会根据其面对困难和克服困难的能力来评判他们
在当今世界,人们更为关注可见的成就,而不看重全面和彻底的教育
训练孩子的野心并无益处,相反,更为重要的是培养孩子的勇敢、坚忍和自信,要让它们认识到,面对挫折不能气馁,不能丧失勇气,而是要把挫折当作一个新的问题去解决
如果我们能有以温和、关心和理解来对待这些孩子,他们则会令人吃惊地表现出一些我们意想不到的智力和能力
孩子之所以不想上学,是因为他追求优越的心理没有转化为学校的要求,而是表现为对学校要求的拒绝
如果今天的理想人是独立、自我控制和勇敢的人,那么学校就得作出相应调整,以培养接近这种理想的人
学校不应该把自身视为目的,必须认识到学校是为社会、而不是为学校教育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