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第二章人格的统一性儿童通常在2岁或3岁就为自己确定了一个追求优越的目标。这个目标总是在眼前指引着他,激励他以自己的方式去追求这个目标。孩子对事物的个体性的理解决定着他的成长,如果儿童陷入新的困难处境时,他的行为会受制于自己已经形成的错误观念。我们对事实的看法,而不是事实本身,决定了我们的行动方向。只有当一个儿童面临他完全没有准备的情境,而且有没有人指导,他只能独自挣扎着去应付时,这种恶劣的行为才会出现。儿童生活中的所有活动,都为其自身的目的所决定因此,他的整体人格不允许偏离他的目的。另一方面,学校则期望每一个孩子都有正常的生活方式。因此,两者之间产生冲突就不可避免了;不过,学校方面则忽视了这种情境之下的儿童心理,既没有体现出管理上的宽容,也没有采取措施设法消除冲突的根源。一个人的人格的所有表现都是相互关联,并形成一个整体。社会制度和习俗是为个体而存在,而不是相反,的确,个体的救赎存在于他的社会意识之中,不过,这并不是说,我们就可以强迫个体接收千篇一律的社会模式。第三章追求优越及其对教育的意义雄心过度的孩子之所以处境艰难,是因为人们常常以外在的成功来评判他们,而不会根据其面对困难和克服困难的能力来评判他们。在当今世界,人们更为关注可见的成就,而不看重全面和彻底的教育。训练孩子的野心并无益处,相反,更为重要的是培养孩子的勇敢、坚忍和自信,要让它们认识到,面对挫折不能气馁,不能丧失勇气,而是要把挫折当作一个新的问题去解决。如果我们能有以温和、关心和理解来对待这些孩子,他们则会令人吃惊地表现出一些我们意想不到的智力和能力。孩子之所以不想上学,是因为他追求优越的心理没有转化为学校的要求,而是表现为对学校要求的拒绝。如果今天的理想人是独立、自我控制和勇敢的人,那么学校就得作出相应调整,以培养接近这种理想的人。学校不应该把自身视为目的,必须认识到学校是为社会、而不是为学校教育学生。因此,学校不应该忽视任何一个放弃成为好学生理想的儿童。这些孩子对优越感的追求不一定比其他的孩子少,他们不过是将注意力转移到一些不需要太多努力的事情上去了。他们认为做这些事情更容易获得成功,这可能是因为他们早年曾无意识地在这些方面进行过一些练习。他们可能当不上才华横溢的数学家,但有可能在体育方面有所建树。教师不要对这些专长视而不见,而要将它们作为突破口,鼓励孩子在其他领域取得进步。当教师从孩子某一个方面的特长入手,让孩子相信自己可以在其他领域获得同样的成功,那么教师的任务就变得容易得多,这就像把羊群从一个水草肥美的牧场带到另一个水草肥美的牧场一样。既然所有的儿童(弱智儿童除外)都有能力获得学业成功,那么,需要克服的就是那些人为的障碍。这些人为障碍源自于学校将抽象的学业成绩,而不是将教育和社会的终极目标作为评判学生的标准。在学生方面,障碍表现为缺乏自信心,其后果是学生对优越感的追求与对社会有益的活动脱节。因为在有益的活动中,他们找不到优越感。在这种情况下,孩子会怎么做呢?他会选择逃避。我们经常发现,这些孩子会有一些古怪的行为,如固执和无礼。这些行为当然不会得到老师的赞扬,但会吸引老师的注意,得到其他孩子的赞赏。他们会不断地制造麻烦,把自己当作英雄。这些心理表现和偏离规范的行为在学校这个实验情境中被暴露出来。虽然这些问题在学校浮出水面,但根源却不在学校。从消极的意义上来看,学校没有履行主动教育和矫正错误的使命,而是变成了一个让早期家庭教养中的问题得以曝光的实验站。具有敏锐观察力的称职教师在孩子入学的第一天就可以观察到许多东西。很多儿童在学校这个新的情境中感到非常痛苦和不适,会很快地暴露出被溺爱的种种迹象。这些孩子没有与人交往的经验,而与人交往是结交朋友最基本的要求。孩子入学时最好要具备一些如何与人交往的知识。他不能只依赖某一个人,将其他所有的人都排除在外。家庭教养的错误必须在学校里得到矫正,当然,如果小孩没有这些问题是最好不过了。对于那些在家里被宠坏的孩子,我们不能指望他们突然就能专注于学校的学习。这样的孩子不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