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金属冶炼企业安全检查表企业名称检查单位:第---组检查项目检查内容依据符合性一、机构和人员1、企业应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按照不低于从业人员百分之一的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安全生产法》第二^一条、《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十三条二、项目依法合规1、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必须付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2、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
3、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取得达标等级
《冶金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总局令第26号)三、相关方管理1、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且应当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官理协议,或者在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官理职责
对相关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
《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六条四、患查理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73号《河南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1、生产经营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应当落实下列责任:(一)制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编制隐患排查标准清单,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二)明确单位负责人、各业务部门(车间)、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班组负责人和具体岗位从业人员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三)保障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专项资金;(四)对从业人员进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技能教育和培训,如实告知从业人员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五)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台账,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并向从业人员通报;(六)定期向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并及时报告重大事故隐患
2、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第一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