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金石滩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指导大连金石滩中心区的开发建设和统筹安排土地使用、道路交通、市政设施、环境容量等提供技术依据和措施,特制定本规划
第二条在本规划区范围内的土地利用和各项建设,均应服从本规划的规定和要求,如与其他规划有矛盾,原则上应以本规划为主
第三条本次规划的解释权属于大连开发区规划建设管理局
第四条大连金石滩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以以下文件为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2)《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3)《城市规划编制办法》4)《大连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5)《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6)《大连开发区发展规划纲要》7)《大连开发区金石滩控制性详规设计任务书》8)国家、省、市有关法规和规范
9)原《大连金石滩国家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仅供参考)10)《大连金石滩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第五条规划原则1)系统规划原则规划不仅提出空间布局,同时提出发展过程中的动态控制依据
2)市场主导与规划调控相结合原则充分发挥规划的调控作用,并注重市场与空间规划的有机结合,增强旅游项目集聚效应,作大作强旅游项目集群
鉴于目前旅游项目不确定的实际情况,规划考虑多功能组合模式的空间布局方案,便于根据实际需要取舍、组合,以提高规划对旅游市场的适应能力
道路与用地规模依据市场要求,用地规划具有一定的兼容性
3)可操作性原则规划注重切实可行,对于不适应规划要求的土地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并注重规划执行过程中规划成本、土地市场等经济方面的分析
4)可持续发展原则严格执行《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关于风景区的“严格保护、合理开发、统一规划、永续利用”的要求,协调旅游产业发展与生态环境的关系
强化旅游度假区和风景名胜区的生态环境和景观特点,保持适当的开发强度,避免城市化
第六条规划目标1)总体目标根据金石滩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的性质及职能,我们将其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