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会目录(一)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组织机构设置第三章会员及工作管理制度第四章附则(二)附录学生会工作细则例会制度考勤制度学生会财务管理制度综合测评制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委员会(以下简称院学生会)是全院学生的群众组织,在系党委直接领导和系团委、系学工办具体指导下独立工作,是全院学生组织的最高权力机构的执行机关
第二条院学生会的一切权力属于全院学生,成员通过院学生代表大会行使权力
院学生会在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所允许的范围内开展工作
第三条院学生会的指导思想在党委和团委的正确领导和学工办的悉心指导下,高举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培育“四有”新人为根本目标,始终坚持“服务大局、服务同学”的宗旨,认真抓好学生思想教育、文明创建、校园文化、维权保障和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大力推进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的理念,求真务实,锐意进取,开拓创新,为广大学生提供一个驰骋理想,激发灵感,展现自我的天地
第四条院学生会的基本任务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引导同学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引导广大同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思想道德素质;2)发扬我院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的优良传统,树立良好的学风,广泛开展学习、实践和课外学术活动,坚持走与实践相结合的道路,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3)积极投身三个文明建设,倡导积极、向上、健康、高雅的校园文化氛围,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公益活动;4)维持广大同学与党、团及学院的联系,做其间的桥梁和纽带;5)加强院民主建设,调动广大同学参与校园民主管理的积极性;6)在维护国家及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