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城区老旧小区改造方案范文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某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某大和某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顺应城镇居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大力改造提升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区治理体系,让人民群众生活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二)基本原则。1.坚持以人为本、居民自愿。充分尊重居民意愿,凝聚居民共识,变“要我改”为“我要改”,由居民决定“改不改”“改什么”“怎么改”“如何管”,从居民关心的事情做起,从居民期盼的事情改起。2.坚持各方协调、统筹推进。构建共建共治共享联动机制,落实zf主导、部门负责、街道社区沟通协调的责任分工,充分调动被改造居民的积极性,激发主人翁意识。3.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按照“保基础、促提升、拓空间、增设施”要求,优化小区内部及周边区域空间资源利用,明确菜单式改造内容和基本要求,强化设计引领,做到“一小区一方案”,确保居住小区的基础功能,努力拓展公共空间和配套服务功能。4.坚持创新机制、长效管理。引导多方参与,确定长效改造管理方案;相关管养单位提前介入,一揽子解决改造中的问题;提高制度化、专业化管理水平,构建“一次改造、长期保持”的管理机制。二、工作任务。(一)改造范围。本次改造范围为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其中重点改造2000年(含)以前建成的基础设施及功能明显不足、物业管理不完善、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老旧小区。已纳入城镇棚改计划、拟通过拆除新建(改建、扩建、翻建)实施改造的棚户区(居民住宅),以及居民自建房为主的区域和城中村等,不属于老旧小区范畴。(二)改造任务。“十四五”期间,基本完成中心城区260个小区、655栋、2.12万户老旧小区改造任务。2022年开始,开展中心城区首批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力争在年底形成样板,逐年合理安排,统筹协调推进。(三)改造内容。老旧小区改造包括市政配套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建筑物及附属设施维修改造、环境及配套设施改造建设、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适应居民不同层次生活需求,分为基础改造类、完善改造类和提升改造类三类。2.提升改造类:丰富小区及周边区域配套服务的供给,包括改造或建设小区及周边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卫生服务站等公共设施、幼儿园等教育设施、周界防护等智能感知设施,以及养老、托育、助餐、家政保洁、便民市场、便利店、邮政快递末端综合服务站等社区专项服务设施。3.完善改造类:满足居民生活便利需要和改善型生活需求,包括拆除违法建筑、自行车库、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无障碍设施、停车位规整、文化休闲设施、体育健身设施、智慧小区等配套设施改造建设及周边绿化、照明等整治。(四)改造流程。1.摸底储备工作。区住建局牵头,各街道、社区组织工作人员对中心城区2000年底前建成的小区开展摸底调查,全面摸清老旧小区建成时间、楼栋数、户数、建筑面积、产权性质、存在问题和改造需求等基本情况,确保数据真实可靠,建立老旧小区基本信息台账和改造项目储备库。2.确定改造计划。按照“实施一批、谋划一批、储备一批”和“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在摸清老旧小区底数和需求的基础上,区分轻重缓急,统筹安排改造时序,科学确定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计划。3.项目组织实施。按照年度改造计划,区住建局牵头,负责方案设计、招投标、工程实施和质量监管等具体工作。(1)制定改造方案。项目建设单位会同设计单位、街道办事处、社区、居民代表征集改造内容,根据小区及周边空间资源、配套设施现状、结合居民意见,开展方案设计,由具体职能部门或机构牵头进行联合审查。(2)工程实施和监管。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组织实施,建立多位一体、相关部门、街道社区等各方参与的现场沟通协调机制,每个小区聘用具有技术特长的3至5名居民参与工程监督,为施工提供必要条件。质量安全监督部门应根据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提升工作特点,对工程全过程进行监管,落实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管理要求。(3)简化审批程序。鼓励对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开通绿色通道,根据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