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学生宿舍守则1.学生必须遵守《学校学生守则》和我校《宿舍管理规定》
2.树立法制观念,遵纪守法,对学校有意见可通过正当渠道向学校提出,不准起哄,乱丢乱砸
3.严禁在学生宿舍使用任何炊具自做饭菜,一经发现没收炊具,批评教育,并处以罚款
4.在校学生必须在学校安排的寝室就寝,不准擅自换寝室,换床位
5.严格遵守作息制度,按时起床、出操、就餐、就寝、上课
晚上熄灯后,不得随便外出,特殊情况需外出者要进行登记,在规定的学习、休息时间内,严禁打闹喧哗及进行各种有碍别人学习和休息的活动
6.男同志非公一律不得进入女生宿舍,如不听劝阻,强行闯入者,宿舍管理员及门卫有权进行批评教育,并报有关部门处理
7.提高警惕,对可疑人员进行盘问并报宿管中心、保卫处
8.严禁携带有毒物品与易燃易爆物品以及反动淫秽书刊、音像制品进入学生宿舍;严禁在宿舍区内燃放烟花、鞭炮
9.保持室内整洁、门前清洁,做到卧具折叠一致,桌凳摆放一致,各种用物放置有序;不准随地吐痰,积存脏衣,乱丢果皮纸屑,乱倒饭菜和向窗外倒水、扔垃圾
10.严禁在走廊和大厅里存放任何物品,包括纸篓、扫把等卫生工具,未包装的垃圾以及自行车等
垃圾用塑料袋装好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放在走廊边上(上午:8:00以前,下午:2:30以前)
11.不准在宿舍内私接电源、使用学校禁止使用的电热、电暖设备和在走廊、地板上烧纸生火
节约用电,每间寝室每人每月给予8度电、4方冷水(热水25元/方,省高校、省物价局规定无补助),超过部分按市场实际价收取,并按寝室人员平摊,(超过部分每月初到宿管中心办公室结算,无故不上交者学校做停水停电处理)
12.爱护宿舍的公共财物,不准在墙上打洞,不要猛力拉门窗、拖拉桌椅子或在上面乱刻、乱画,严禁用脚向墙上踢及用手向墙上掷球,严禁用脚踢门、踢墙、踢走廊走格,无火灾时,不准随便搬弄消防器材
13.严格钥匙管理制度,学生不得擅自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