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加快补齐城镇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短板的决策部署,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推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保障人民健康为出发点,以提高城镇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设施补短板强弱项为抓手,坚持统筹谋划、聚焦重点,坚持问题导向、分类施策,坚持政府主导、多方共治,进一步加快建设城镇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着力提高设施运营管理水平,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全面完成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实现全区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和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一)全面提升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能力
到2025年底,确保全区城市、县城污水处理能力达到XX万吨/日、力争达到XX万吨/日,高质量满足生活污水处理需求;力争全区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高于65%,县城生活污水处理率高于95%镇级污水处理厂收集管网进一步完善,污染物削减效能进一步提高;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高于90%;污水资源化利用水平进一步提高
(二)健全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系统
到2025年底,确保全区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能力达到3
5万吨/日、力争达到4万吨/日,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保持在99%以上,其中设区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比力争高于85%,高质量满足生活垃圾处理需求;有序推进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其中设区市厨余垃圾处理能力高于4000吨/日,试点区县具备厨余垃圾处理能力;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全区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高于35%,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60%左右
三、重点任务(一)加快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补短板强弱项1
加快实施污水直排口摸底调查
各市、县(市、区)(以下简称市县)要建立入河(含入湖、入海,下同)污水直排口排查、建档、溯源、整治、监测等工作机制,全面摸清建成区范围内入河污水直排口底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