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光伏工作计划2022光伏工作计划1____发改委下发关于报送20__年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计划的通知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下达20__年光伏发电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国能新能[20__]73号)要求,为做好20__年光伏发电项目实施工作,规范我区光伏电站项目年度计划管理,请你们按照以下要求做好20__年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计划上报工作:一、严格按照规模分解指标做好上报工作20__年,国家下达我区新增光伏电站建设规模130万千瓦,此次上报仅限于吐鲁番地区、哈密地区、巴州、伊犁州、博州、阿勒泰地区、塔城地区、乌鲁木齐市等八个地(州、市)
结合各地光伏发电项目20__年建设情况,前期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太阳能资源、电网接入、电力市场消纳等建设条件,我委将国家给予自治区20__年新增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规模指标进行了分解(详见附件)
请你们抓紧提出20__年光伏电站项目清单,项目清单要严格按照项目前期进展情况进行排序,总规模不得超出分解指标,如果超出视作无效
同时,请你们将往年结转在建的光伏电站项目,于4月20日前一并上报我委,我委将据此形成全区20__年光伏发电建设实施方案上报国家能源局
二、光伏电站项目安排的原则请你们严格按照以下优先申报的原则,提出20__年优选光伏电站项目计划
一是优先安排电网接入和市场消纳条件好,马上具备开发条件的项目
二是优先支持承担无电地区电力建设任务的光伏企业
三是鼓励建设与光伏扶贫开发、现代设施农业、养殖业以及智能电网、区域多能互补清洁能源示范区相结合的项目
四是鼓励采取招标、竞争性比选等方式选择技术经济指标先进,采用新技术、新产品的项目
五是优先支持以推动光伏技术进步、集成应用技术和光伏发电价格下降的示范工程以及新能源示范城市、绿色能源县建设规划中的项目
六是对于自主投资建设公共汇集站,解决周边光伏电站项目接入问题的企业,原则在光伏指标分配上给予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