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X〕39号)精神,加快推进全省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提高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水平,制订本方案。按照统一工程规划、统一标准规范、统一备案管理、统一审计监督、统一评价体系等“五个统一”的总体原则,有效推进全省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X年底前,完成编制全省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建成省级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平台,完成60%政务信息资源汇聚,并与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实现对接。完成省直部门数据中心整合,启动市县和事业单位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X年底前,基本完成省直部门和设区市(含X综合实验区,下同)政务系统清理和整合工作;完成事业单位数据中心整合;建成市级数据中心和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平台,全省各级政务部门整合后的信息系统接入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平台,常态化向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平台汇聚数据;建立完善项目运维统一备案制度,加强信息共享审计、监督和评价,政务信息化建设模式进一步优化,政务数据共享和开放在重点领域取得突破性进展。二、主要任务一)深入推进省直部门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加快省直部门数据中心整合工作,X年底前,实现工商、人社、交通、财政、地税等五个省直部门数据中心整合,向数字X云计算中心迁移,完成省直部门数据中心整合工作。(省工商局、人社厅、交通运输厅、财政厅、地税局负责)实施部门内部信息系统整合,X年底前,摸清省直各部门各类政务信息系统使用情况,掌握信息系统数量、名称、功能、使用范围、使用频度、审批部门、审批时间、经费来源等。(省审计厅牵头,省直各部门负责)X年2月底前,省直部门完成僵尸信息系统消除,大量精简信息系统数量;X年6月底前,省直部门完成内部信息系统整合,将分散的、独立的信息系统整合为一个互联互通、业务协同、信息共享的“大系统”。部门新建政务信息系统要依托统一的应用支撑平台建设,不再单独建设基础支撑功能模块。(省直各部门负责)实施部门数据汇聚,X年底前,建成省级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平台,省直各部门整合后的政务信息系统接入省级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平台,并实现数据汇聚。(省数字办,省直各部门负责)(二)扎实推进市县信息系统整合共享。X年6月底前,各设区市建立市级政务数据中心,为市、县政务信息系统提供统一的计算、存储和网络基础设施。完成市、县各部门僵尸信息系统消除,完成全市信息系统整合。X年底前,建成市级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平台,实现市级部门政务信息系统接入,并与省级平台互联互通,支持数据的上传和回流。(各设区市人民政府、X综合实验区管委会负责)(三)启动事业单位信息系统整合共享。X年6月底前,全省事业单位参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整合省直部门数据中心及信息中心的实施方案》要求,制定本单位数据中心迁移整合计划,财政资金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数据中心要向数字X云计算中心或市级数据中心迁移,高校、医院等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可依托数字X社会企业云建设数据中心。X年底前,省直属事业单位的数据中心完成迁移整合;市、县属事业单位数据中心向市级数据中心迁移整合;部门下属事业单位数据中心整合到相应的省、市数据中心,相关信息系统纳入所属部门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工作。X年底前,所有事业单位信息系统接入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平台,并完成存量政务数据汇聚。(省直各事业单位,各设区市人民政府、X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经济信息中心负责))推进形成统一的非密电子政务网络。X年底前,加快制定政务外网扩容改造方案,保持与国家二期建设同步。X年6月底前,改造升级电子政务外网,提升纵向网和横向网带宽,逐步满足业务量大、实时性高的网络应用需求,基本具备跨层级、跨区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支撑服务能力。构建统一有效的政务网络运维管理平台,提高网络资源管理运维水平;整合各部门非密业务专网,除极少数特殊情况外,一律向电子政务外网或内网迁移。(省经济信息中心牵头,省直各相关部门,各设区市人民政府、X综合实验区管委会负责)建设政务信息网与政务外网边界安全接入平台。(省网安办负责)(五)加快公共数据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