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建筑修缮工程施工规程》征求意见稿)国家文物局2017-04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编制目的第二条适用范畴第三条术语第四条一样规定第五条修缮工程时期划分第二章修缮预备时期第六条现场复核第七条图纸会审第八条设计交底第九条实施时期施工组织设计第十条现场布置第十一条项目部第十二条上岗培训第十三条技术预备第十四条修缮材料和机具预备第十五条专业分包第十六条修缮工程开工条件第三章修缮时期第十七条修缮爱护措施内容及要求第十八条修缮一样流程第十九条工程设计变更和工程洽商第二十条例会制度第二十一条安全治理第二十二条材料治理第二十三条进度治理第二十四条造价治理第二十五条资料治理第四章竣工验收时期第二十六条工程竣工初步验收第二十七条工程竣工验收第五章保修期时期第二十八条保修期限第二十九条保修期时期巡查制度第三十条质量缺陷责任归属界定第三十一条质量缺陷修复第六章修缮工程资料第三十二条修缮工程资料第三十三条修缮工程资料移交和报告出版参考文献及规范性引用文件附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编制目的为规范古建筑修缮工程的施工组织与治理,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适用范畴本规程适用于古建筑修缮工程,是施工和保修过程中必须执行的差不多工作程序
第三条术语(一)古建筑特指不可移动文物中的古建筑,包括各级文物爱护单位和未核定为文物爱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
(二)施工技术设计文件勘察设计单位按照文物行政部门批复同意的设计方案编制,内容应包括施工图、设计讲明书、施工图预算、材料试验报告及检测鉴定结果等
(三)施工组织设计以修缮工程为对象,由施工单位编制、用以指导修缮过程的技术、经济、安全和治理的综合性文件
(四)现场平面布置(五)项目部施工单位针对组建的项目治理机构,负责修缮工程的组织、和谐、操纵和决策,动态治理各施工要素,对修缮工程的安全、进度、质量、成本等负全责
项目部要紧包括项目负责人、各专业负责人、质检员、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