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经发〔2018〕62号关于印发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各有关部门、各企业:为有效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多发势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灌云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灌安办〔2018〕33号)精神,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2018年底,在全区集中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
现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江苏灌云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18年6月25日灌云经济开发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为认真吸取近年来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全区火灾防控工作,有效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多发势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灌云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灌安办〔2018〕33号)精神,经开发区领导同意,开发区管委会决定自即日起至2018年底,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
一、工作目标全面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维修改装和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不合格电动自行车行为,大力规范维修改装行为,重点推动建设一批电动车集中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强化日常消防管理,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力争通过综合治理,实现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明显提升,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明显规范,电动自行车亡人火灾事故明显减少,不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
二、治理重点(一)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
无证非法生产、不按标准或者降低标准生产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
生产假冒伪劣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
(二)电动自行车流通销售
销售无合格证、伪造、冒用认证证书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
销售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和不合格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
(三)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
电动自行车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