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财政科技经费管理意见为进一步规范财政科技经费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科技部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财政科技经费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及《中共*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科技规划纲要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省份的决定》(鲁发〔20*〕4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省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20XX年)的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改进和加强省级财政科技经费管理提出如下意见:一、完善科技资源配置的决策和统筹协调机制1
完善省级科技计划及重大科技事项决策机制
新设立的科技计划以及涉及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事项,由省级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在科学论证的基础上,会同财政等相关部门报请省科教领导小组或省政府决策
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加强部门之间科技资源配置的协调沟通,打破科技资源条块分割,定期召开由省科技、财政等有关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交流部门本年度重点科技工作情况以及下年度重点科技工作计划,推动科技资源共建共享,避免重复、分散和浪费
加强对地方科技资源配置和科技经费管理工作的指导和协调
构建信息沟通平台,加强省、市之间科技资源配置的协调,发挥科技资源优势,联合推动重大科技项目的实施,加快建立区域创新体系
进一步加强部门间的协调与沟通
省财政、科技等相关部门要建立相互配合、相互协调的工作机制,保证财政科技经费管理工作的落实
二、优化省级财政科技投入结构5
财政科技投入主要用于支持市场机制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社会公益研究、重大共性关键技术研究开发等公共科技活动
加大对公益性科研活动、公益类科研机构稳定支持的力度
引导激励企业和全社会加大科技投入,形成多元化、多渠道的科技投入体系
支持的科研项目要突出产学研结合,突出自主知识产权创新,突出项目在创新平第1页共4页台建设中的作用发挥
根据科研活动规律、科技工作特点和财政预算管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