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新时期电力企业工会劳动保护工作的思考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从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出发,提出“以人为本”创建和谐社会的理念,从而确立了以“安全发展”促进“可持续发展”的方针
“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实质就是要在社会发展的各项活动中,确实保护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生命权和健康权(即劳动保护权),维护劳动者家庭的幸福和社会稳定,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
电力工业作为国民经济基础产业,是技术和劳动密集型行业
电力产业生产运行的特殊性和发展的“先行性”,对劳动保护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
电力工会能否切实履行维护职工劳动保护权这一重要职责,对保持稳定、实现“安全发展”、创建和谐企业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
本文试就电力企业职工劳动保护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以及创新工会劳动保护工作提出简浅的思考
一、当前电力企业职工劳动保护工作存在的不足劳动保护,是指国家和生产经营单位为保障劳动者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在法律上、技术上、教育上、管理上和组织制度上所采取的一整套综合性的保护措施
现阶段企业劳动保护的管理体制为: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劳动者遵章守纪
而工会代表劳动者实施群众监督,是这一管理体制中最基本、最广泛、最直接的有效环节
多年来,电力企业各级工会组织,在制定劳动保护监督制度,建立劳动保护监督体系,开展劳动保护监督活动等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实践
各基层单位都建立了不同形式的劳动保护监督检查三级网络,并结合企业实际,以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工会劳动保护工作,特别是在“安康杯”竞赛活动中,紧密结合电力企业的实际,将职工的劳动安全卫生健康列入竞赛的各项指标,加大了竞赛考核力度,取得了良好成效
为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维护广大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但是,随着电力工业的快速发展,电力建设和生产任务日益繁重,电力技术和设备不断更新,电力作业环境不断变化,劳动保护标准和要求的不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