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调研思考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就是指政府将原来由政府直接举办的、为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提供服务的事项交给有资质的社会组织来完成,并根据社会组织提供服务的数量和质量,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评估后支付服务费用,这是一种“政府采购、项目补贴、定向投资、贷款贴息”的新型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方式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不仅可以充分利用社会力量,减轻财政负担,提高政府公共服务水平和效率,而且可以通过财政资金引导让更多的民间资本参与公共事业建设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还可以让政府退出垄断性行业
正因为如此,目前世界上很多国家都采用购买的方式给民众提供公共服务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也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环节,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则是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组成部分,上海、广东、浙江等地都已先后出台了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政策
我市其实早就有类似的做法,可以说早已踩在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鼓点上,只是当初没有将其归纳为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范畴或者说不是有意识地在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这种理论的指导下进行工作而已
一、我市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基本现状我市购买公共文化服务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项目购买、一种是岗位购买,目前还更多地体现在项目购买上
在我市一些重大文化活动或品牌文化建设中,政府不包办一切,采取委托生产获购买服务的方式,吸引民间资本、社会力量进入服务领域,政府加以引导或者采取奖励措施
譬如2006年,我们在举办XX省第十六届运动会时,与南京华威公司合作,政府买单,演出经营承包给对方,成功举办十六运开幕式暨大型文艺演出;我市为新农村文化建设打造的文化服务品牌——“千戏下基层,唱响新农村”,由文艺团体每年提供1000场演出,政府每场补贴3000元,文艺团体则下基层、下农村无偿为老百姓演出,用政府购买演出活动这种方式惠及农村百姓;农家书屋建设也是新农村建设的服务品牌,截止2008年底,我市已建农家书屋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