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对森林生态建设与保护情况的调研报告县人大调研组关于森林生态建设与保护情况的调研报告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更好地建设绿色生态金溪,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09年监督工作计划,2009年4月15日至20日,县人大常委会组织调研组,在常委会副主任邱江峰的带领下,深入到县直有关部门和部分乡镇,通过采取听汇报、召开座谈会、实地察看等形式,就我县森林生态建设与保护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
一、我县森林生态建设与保护工作取得的主要成效近年来,我县各级政府及林业主管部门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实施《森林法》,围绕建设绿色生态金溪,大力组织开展造林绿化工作,依法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全县生态林业建设呈现了良好的发展态势,林业对促进我县生态建设和农民增收、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2008年,全县森林面积达到99
1362万亩,活立木蓄积量207
4505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55
2%,比1990年提高了22
(一)加强宣传教育,全社会维护生态环境的意识不断增强
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对《森林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通过各种会议、电视、广播、宣传栏、张贴公告等形式以及结合“植树节”、“科技下乡”等活动深入开展宣传,广大干部群众的生态观念和法制意识得到增强,造林护林的积极性得到进一步激发,全县上下逐步形成了依法保护森林资源,建设良好生态环境的浓厚氛围
(二)强化责任,重点生态公益林管护有力
各级政府及林业主管部门坚持把生态公益林建设与保护纳入目标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书,做到责任明确,任务落实
一方面落实行政管理责任,即县政府—乡镇—村委会签订公益林目标管理责任状;另一方面落实业务管理责任,即县林业局—乡镇林业工作站—监管员—护林员签订公益林养护协议书,明确责、权、利,建立管理监管网络,落实管护责任
各实施乡镇与林权所有者或经营者签订现场界定书和禁伐、限伐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