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发挥民商事审判职能保障民生思考民生,我认为就是指人的生存权和发展权,关注民生,也是司法的一项使命,实践中我们要落实司法为民的便民措施,同时更要积极回应社会对司法的需求
一、更新观念,提高认识胡锦涛总书记深刻指出
维护人民权益,是党的根本宗旨的要求,也是做好政法工作的目的,坚持以人为本,坚持执法为民,把维护好人民权益作为政法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政法工作搞得好不好,最终要看人民满意不满意
最高法院王胜俊院长强调,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服务的根本宗旨和群众路线,坚持司法为民的宗旨,积极完善便民利民的诉讼制度和措施,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
人民法院的民商事审判涉及面广,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存的方方面面
从婚姻家庭到赖以生存的土地,从企业的经营发展到改制破产,关乎人的生存发展权益,如何更好地发挥审判职能,关注民生,保障民生
我认为,必须转变思想观念,使思维适应新的形势发展,适应民生需求,增强社会责任感,适度地积极回应和开放,拓展服务的空间
近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其核心是以人为本
这是对民商审判的新要求,以人为本,和谐司法,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宗旨,将合法性与合理性统一起来,妥善调处各方利益,促进和谐
其次,要树立正确的纠纷解决观
我国国情确定了人民法院要以服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因此,必须把法院的工作置于经济发展大局中去谋划、去部署,为不同的市场主体提供一个平等的竞争发展环境,妥善审理涉及国企改制、资产重组和企业破产案件;依法审理好与社会诚信体系建、金融安全、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知识产权保护等相密切关联的纠纷案件
加强涉农案件审理,关注农业、农村、农民利益,推进新农村建设
再次,要有正确的群众利益观,关注民生,体恤民情,善解民意
努力畅通人民群众依法维权的渠道;尽可能多地以调解的方式,妥善处理婚姻家庭、相邻关系、债权债务、损害赔偿、劳动争议等涉及民生案,有效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