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加强审判监督工作报告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本次常委会的安排,现在,我代表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报告20XX年以来审判监督工作的情况,请审议
做好审判监督工作是人民法院不断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的重要保障之一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在自治区党委、人大及其常委会和最高人民法院的领导、监督和指导下,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采取各项措施,全面加强审判监督工作,逐步形成了完善内部监督与自觉接受外部监督相结合,上级法院监督与本级法院自身监督相结合,对案件监督与对法官的监督相结合的比较严密、科学的监督体系,有力地促进了审判和执行工作的不断发展
一、不断完善对审判和执行工作的管理近年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在推进人民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中,高度重视通过加强业务管理,提高审判和执行工作的质量与效率,各项审判和执行工作的管理制度及措施不断得到加强和完善
一是加强审判委员会对合议庭、独任法官审判活动的监督
审判委员会是人民法院内部最高审判组织,负责讨论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监督合议庭和独任法官的审判活动
对审判委员会做出的决定,合议庭和独任法官必须执行
这是法院内部保证案件审判质量,促进司法公正的重要制度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为了加强监督,不断改革审判委员会的工作方式,不仅听取合议庭或案件承办人的汇报,而且采取参加旁听审判、听取当事人或代理人、辩护人的陈述,增强了审判委员会的监督力度和监督效果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还要求全区法院80%以上的院长和所有的庭长、副庭长,亲自担任审判长,审理一定数量的重大、疑难案件,并每半年通报一次
二是清理超审限案件
2003年和2004年,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有计划有步骤地在全区法院组织开展了清理超审限案件活动,对超审限案件,特别是久拖不决的案件进行清理,重点解决民事案件审理速度不快、刑事案件超期羁押被告人的问题
目前,全区法院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