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司法服务工作经验交流在改进作风中做好司法服务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作出“八项规定”,上级党委、法院也及时制定了进一步改进作风的若干规定和要求
当前,结合基层人民法院工作实践继续开展好“四群教育”和“作风改进年活动”,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践行“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方针的必然要求,是法院适应新形式、解决新问题、追求新进步的必要举措
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如何进一步增强群众观念,充分发挥审判优势,更好地担负起保护、服务、促进辖区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的重任,这应当是我们每一位基层法院干警值得深思的一个问题
基层法院工作就全县整体工作而言,居于服务的地位
主要任务是打击犯罪、维护稳定、服务建设、促进发展
要实现“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方针,促进地方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就必须进一步增强群众观念,更新司法理念,改进工作作风
要紧紧围绕县委政府改革发展稳定的工作大局,在履行好各项审判职能的同时,不断深化司法服务职能,切实找准工作结合点和切入点,克服和解决在“转变作风抓落实”等活动中查摆出来的重点问题和薄弱环节,不断创新,为县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和公正高效的法律服务
首先,要进一步强化五个意识
一是强化大局意识
全体干警要把思想真正统一到十八大精神上来,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审判观,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大局开展审判、执行工作,尽最大努力追求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和谐性与一致性,坚决克服单纯业务观念而一判了之的做法
二是强化忧患意识
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法院审判、执行工作所面临的机遇和挑战,端正思想态度,以群众满意、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为出发点,保持开拓进取的精神和锐气,正确对待曾经取得的荣誉,绝不能在荣誉面前裹足不前
要放下包袱,积极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
三是强化服务意识
坚持公平正义的法治理念,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和文明司法,正确处理好公平正义的价值取向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