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课中国古代的土地制度[学习目标精准导航]课程标准学习目标知道中国古代的土地制度
了解古代土地制度的演变及封建土地所有制确立的条件、特点
一、废井田,开阡陌1.井田制的出现:在商周时期,原始社会的土地公有制遭到破坏,井田制出现
2.井田制的内容(1)土地所有制:土地名义上为国家公有
(2)“公田”实际上为贵族占有
(3)“私田”是村社成员的份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3.井田制的瓦解(1)时间:春秋时期开始崩溃,战国时期被废除
(2)表现:“公田”被抛荒,“私田”逐渐成为使用者的私有土地;各诸侯国进行税制改革,打破了“公田”与“私田”的界限,一律按土地好坏收税,客观上承认土地的私有权,加速了井田制的瓦解
(3)标志:战国时期,商鞅变法从法律上废除了井田制
井田制下土地所有权归周王,诸侯臣下只有使用权,不能买卖或转让
奴隶主驱使奴隶集体耕作并剥夺奴隶的劳动成果
二、多种形式的土地私有制1.出现(1)时间:战国时期
(2)标志:商鞅变法从法律上全面肯定土地私有制,实行“依军功行田宅”的制度,培植了一批新兴大土地所有者
2.形式(1)君主私有土地:由宫廷掌管,主要用于君主的私人开支
(2)自耕农私有土地:土地规模只限于一家耕种
(3)地主私有土地:土地兼并成为地主扩大地产的主要途径
3.发展(1)北魏颁布均田令,以限制土地集中,隋、唐初调整发展
(2)宋初“田制不立”“不抑兼并”,使两极分化更为激烈
(3)到明清时期,商品货币经济繁荣,土地私有制进一步发展
4.后果(1)土地兼并严重影响国家的赋税收入,引起社会动荡不安
(2)统治者采取“均田”“限田”等措施,限制土地高度集中,保护自耕农经济
【易错提醒】均田制不是把地主的土地平均分配给农民均田制并不是把地主兼并农民的土地平均分配给农民,而是把政府掌握的无主荒地分配给无地或少地的农民耕种
这些土地的主要部分只准使用,不准买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