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与执政党政治学科权威法治与执政党的政治权威法治最基本的要求就是法的至上性,即作为人民意志的宪法和法律具有最高的权威
但是,在发展中国家走向现代化的过程中,一个强有力的政党的政治权威又是必不可少的
z在建党八十周年讲话中指出:在我们这样一个多民族的发展中大国,把十二亿多人的力量凝聚起来,向着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目标前进,必须有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
否则,就会成为一盘散沙,四分五裂,不仅现代化实现不了,而且必然陷入混乱的深渊
这是总结近代以来中国发展的历程得出的结论,也是分析许多国家发展的经验教训得出的结论
如何通过制度设计或创新使执政党既发挥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政治核心作用,又不至于蜕变为凌驾于宪法和法律之上的特权集团,这是包括执政党在内的各方仁人志士共同探讨,但并未很好解决的问题
本文试图在这方面作一尝试性的探讨,以就教于各方
一、中国法治建设的道路需要执政党的政治权威当代发达国家的法制现代化起步于自由资本主义时期,并伴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市民社会的成熟而逐步地、自然而然地实现的,是一种自下而上的,由社会生活领域推动的运动过程
在这个过程的开始阶段,政府扮演的仅是一种消极的守夜人角色
而当代中国的法治变革发生于二十世纪最后二十年,这时的中国社会缺乏商品经济对民主法治意识的启蒙,更面对着政治、经济和法制飞速发展的世界
发达国家的政治影响和经济压力,国内人民要求富裕和民主的渴望,决定了我国的法治建设同时担负着民主化以及发展、稳定等多重任务
其任务的艰巨性和操作上的精巧,客观上需要有一个充分行使公共职能的强大政府来推动法制的转型,需要政府自觉地担负起正确引导法治发展的时代责任
因此,中国被迫同时也是必然地走上了一条自上而下的政府推进型的法治道路
本来,限制政府权力是法治的出发点和基本内涵,但我国的法治建设则要将限制政府权力与维护政府权威统一起来,从而增加了制度设计的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