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安达市高级中学2014高中历史第二单元第七课罗马的政体与法律教案新人教版必修1一、罗马政体演变君主制——贵族共和制——元首制——帝制1、贵族共和制①执政官:共和国的最高官职,有任期,只由贵族担任。②元老院:最高权力机关,是古罗马的决策机构,成员由贵族组成,实行政事共商,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③公民大会:负责选举公职人员,通过元老院拟定的提案。④保民官:监督政府,维护平民利益。2、帝制(1)元首制①公元前27年,屋大维建立。②实质:披着共和外衣的君主专制。③作用:确立了较完整的统治秩序,罗马进入相对稳定的“罗马和平”时期。(2)帝制:三世纪初,戴克里先公开实行君主统治。二、罗马法1、《十二铜表法》——罗马法的源头(1)内容:①基本上是过去未成文习惯法的汇编。②规定了极为严酷的债务奴隶制,维护了私有财产和贵族利益。(2)评价①是古罗马的第一部成文法。②虽没有给平民多少好处,但仍是平民的胜利,贵族再也不能像过去那样任意解释习惯法。2、《查士丁尼民法大全》的组成:①《查士丁尼法典》②《查士丁尼法学总论》③《查士丁尼学说汇纂》④《查士丁尼新敕》3、罗马法(1)罗马法以《十二铜表法》为开端,以《查士丁尼民法大全》为总结。(2)对罗马法的评价:罗马法是世界史上内容最丰富、体系最完善、对后世影响最广泛的古代法律。①《查士丁尼法典》的颁布标志着罗马法发展到完备阶段,②它保留了罗马法学方面的创造成果,以法律手段规范人的行为,调节社会矛盾,成为维系东罗马帝国统治的工具。③罗马法具有资本主义发展初期所需要的现成的法律形式,是现代资本主义法制的先声。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