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好三个关系有效化解信访难题近期,中央政法委连续下发三个文件,着力解决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入口不顺、程序空转、出口不畅等问题,各地应乘势而上,结合实际,科学处理好三个关系,有效化解信访难题
一、厘清诉与求关系,找准化解路径在日常处理信访问题时,接访人员常感到上访人诉求过分,上访人往往理直气壮,弄得双方很是尴尬,这其中有对诉求理解偏差的问题
据《说文》解释,诉为告、求为设法得到之义
将诉求分类处置,既可避免接访时产生误会,又有利于找准问题解决的途径
当前,信访人诉与求情况主要有四类
一为诉有因、求有理:如被拆迁人因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偏低,要求按同地段同类商品房价格予以补偿而上访的,诉、求皆合情合理合法
一些基层群众初访大多属于这类情况,有关责任人应理顺信访人情绪,及时就地依法帮助解决问题,努力维护合法权益,防止引起重复、越级甚至进京非正常上访
二为诉有由、求无度
一些信访人因自身权益受到一定程度侵害,而对地方政府或相关部门漫天要价,提出过高赔偿要求则属此列
河北一马姓上访户,因法院执行瑕疵造成其损失40余万元,她却提出2000多万元的赔偿要求,近十年来多次进京非正常上访,这是诉有由、求无度的典型例子
对于此类上访人,应动之以情、晓之法理,该维护的权益维护到位,对过高的要求应统一口径,断然拒绝
三为诉无理、求无道
这类上访人或因曾违法乱纪受过惩处,或因心理问题等,希望通过闹访缠访捞到好处,获得非法收益
如湖南一上访户因犯罪被开除公职,出狱后多次找单位领导胡搅蛮缠,希望安排工作,得不到满足后,又长期驻京非正常上访
对于此类上访,应依法终结,不再受理,如在上访过程中有违法行为,应依法处理
四为诉不明、求无谓
这部分上访人或因受挑头人蛊惑拉拢、或抱着看热闹心态跟着一起上访,能捞到好处则捞,得不到好处也无所谓
笔者曾与部分涉军上访人员交流,他们清楚给退伍军人都安排工作是没有政策依据的,跟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