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社团联合会奖惩制度为了充分调动大学生社团联合会(以下简称“社联”)各成员的工作积极性,培养和提高社联成员的综合素质,使各项工作能够良好、有效地开展,对工作认真负责、扎实肯干、有创新意识、有突出成绩的成员给予奖励,对违反规定和制度的成员,予以惩罚
同时为了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树立成员的良好形象,有效促进社联的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部分:总则1、有章必究、有奖有惩、奖惩分明、奖惩有度;2、社联的奖惩工作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进行,坚持民主选举、民主评议、主席团意见和办公室的考核相结合;3、在奖励上要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对犯错误的成员,要坚持思想教育与处分相结合,以思想教育为主,处分为辅的原则
第二部分:奖励个人奖励具体内容:1、对工作认真负责,每次都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或超额完成社联布置的任务的委员,经所在部部长向主席团提名可给予适当的物质和精神奖励;2、各部部长必须承担本部的工作责任,对工作开展顺利、取得较佳成绩的部长,可由副主席提名交主席团给予适当精神或物质奖励;3、社联成员可向主席团提出对社联的意见和建议,意见和建议被采纳者将视情况给予不同程度的表彰,一般意见和建议给予口头表扬,重要的意见和建议将给予社联内部通报表扬并存档,对社联建设有重大意义者将给予通报表扬及适当物质奖励
集体奖励具体内容:1、对于某阶段工作完成出色的部门,由分管副主席提名予以适当的精神奖励及物质奖励;2、对于学年中本部门工作未发生失误及错误的部门,给予部门适当的精神奖励或物质奖励;备注:对于在一个学期中受到多次奖励的部门,在学年社联“优秀部门”的评比中优先考虑
第三部分:处分个人处罚具体内容:1、社联成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校纪校规,维护学校正常教学和生活秩序,对于违法违纪、违反学校管理制度,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警告、记过或除名处分;2、社联任何成员个人不得以社联名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