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项目广告推广合同甲方:XXX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乙方:XXX广告有限公司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甲方所属的“XXX”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全程宣传推广、创意设计、参与制作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协议前,已详细审阅过协议内容,并完全了解协议各条款的法律含义,秉承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一、合同内容1、甲方委托乙方就“XXX”项目全程广告策划、宣传推广、创意设计、参与制作之事宜,实际工作服务内容以甲方需求所确认的工作计划内容为准,详细内容见《附件一》
2、乙方在服务范围内开展工作,实际工作服务内容以甲方根据乙方服务范围内的需要所确认的工作计划内容为准
二、合同期限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为期一年(即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三、合同费用及支付方式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合同服务费为¥000,000元,(大写:人民币00元整)
具体付款如下:1、双方签订本合同后乙方即全面展开项目推广工作,合同签定生效的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00,000元(大写:人民币00元整)作为首期款
2、其余款项按月均付
即前11个月每月5日之前支付乙方上月月费¥00,000元(大写:人民币000元整),第12个月5日之前支付余款¥000,000元(大写:人民币000元整)
共12个月,共计000,000元整(大写:人民币000元整)
3、其他费用约定:(2
1)广告发布及制作的代理费由甲方承担,如委托乙方代理制作与发布费用另计(实报实销);(2
2)涉及到需第三方配合的服务,由甲方承担相关费用,如甲方自行寻找第三方制作印刷宣传广告成品,乙方只需提供光盘或样稿;如甲方委托乙方操作的,在经由甲方确认后执行,费用由甲方实报实销;(2
3)涉及XX地区以外的推广活动或由甲方邀请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