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人大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调研报告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党中央正确把握国内外形势新变化、新特点,解决当前社会管理中突出问题的重大战略部署,是全国当前乃至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人大作为国家权力机关在这项重要政治任务中必然不能缺位本文就地方人大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的地位作用、根本任务及对策建议作一些粗浅的思考和探讨
一、地方人大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的地位作用地方人大要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有效发挥职能作用,首先要准确认识地方人大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的地位作用问题
在这个问题上,有些同志错误地认为中央确定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中,没有提到人大,没有人大什么事
有些同志则模糊认为,人大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的地位作用只是体现在“社会协同、公众参与”上,和社会其他团体所处地位一样
我们认为,中央确定的社会管理格局是针对社会管理事务的直接、具体参与者来讲的,而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国家的权力机关,它管理国家事务、社落实责任,强化基础管理,确保连续10“”“”余年班组安全零事故
班组曾多次获得公司优秀班组、安全生产先进班组等荣誉,连续5“”“”“”“”“”年保持公司特级班组称号
曾多人次获得遵义市青年岗位能手、公司技术明星、技术能手、十佳团员等荣誉称号会事务,不是直接具体去介入,而是通过依法接受党的领导,并对由它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的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行使法定职权而发挥作用的,所以社会管理格局中自然不可能具体点到人大
因此,对地方人大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的地位作用,不能只是从中央确定的格局中简单、生硬对号入座
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性质,决定了它在国家的政治、社会生活具有重要地位作用,社会管理就是社会生活的最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社会管理中必然具有同等的重要的地位作用
对社会管理格局中的直接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