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区技工院校招生和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23
06•【字号】内人社办函〔2023〕150号•【施行日期】2023
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区技工院校招生和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满洲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2023年技工院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23〕58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技工院校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23〕77号)要求,现就做好2023年度全区技工院校招生和学生资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2023年度技工院校招生工作(一)拓宽招生渠道,稳定招生规模
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技工院校技能人才培养重要作用,按照《关于深化技工院校改革大力发展技工教育的实施意见》(内人社发〔2022〕91号)要求,结合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对技能人才培养需求,统筹谋划,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指导辖区内技工院校认真分析本地区人力资源状况和初高中毕业生数量、结构、升学意愿等情况,运用好各类媒体,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等方式开展技工院校招生政策、资助政策、就业质量、优秀毕业生典型事迹等宣传活动,让更多青年学生了解技工教育、接受技工教育、就读技工院校
要聚焦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地区积极开展招生,对每一名有就读技工院校意愿的重点帮扶地区重点帮扶家庭子女开辟绿色通道,优先落实助学政策,实现应助尽助,优先安排企业订单班、定向班、冠名班,优先安排实习、优先推荐就业
要及时将技工院校招生纳入当地职业教育招生统一平台,根据年度招生任务目标和招生计划,深挖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