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1总则1
1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
2本规范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防护工程、市政隧道、地下铁道等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
3地下防水工程采用的新技术,必须经过科学成果鉴定、评估或新产品、新技术鉴定
新技术运用前,应对新的或首次采用的施工工艺进行评审,并制定相应的技术标准
4地下防水工程的施工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安全与劳动防护和环境保护的规定
3基本规定3
1地下工程的防水等级标准应符合表3
1地下工程防水等级标准防水等级防水标准1级不允许渗水,结构表面无湿渍2级不允许漏水,结构表面可有少量湿渍房屋建筑地下工程:总湿渍面积不大于总防水面积(包括顶板、墙面、地面)的1‰;任意100m2防水面积上的湿渍不超过2处,单个湿渍的最大面积不大于0
1m2;其他地下工程:湿渍总面积不应大于总防水面积的2‰;任意100m2防水面积上的湿渍不超过3处,单个湿渍的最大面积不大于0
2m2;其中,隧道工程平均渗水量不大于0
05L/(m2
d),任意100m2防水面积上的渗水量不大于0
15L/(m2
d)3级有少量漏水点,不得有线流和漏泥砂;任意100m2防水面积上的漏水或湿渍点数不超过7处,单个漏水点的最大漏水量不大于2
5L/d,单个湿渍的最大面积不大于0
3m2;4级有漏水点,不得有线流和漏泥砂;整个工程平均漏水量不大于2L/(m2
d),任意100m2防水面积上的平均漏量不大于4L/(m2
3地下防水工程必须由持有资质等级证书的防水专业队伍进行施工,主要施工人员应持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指定单位颁发的执业资格证书或防水专业岗位证书
4地下防水工程施工前,应通过图纸会审,掌握结构主体及细部构造的防水要求,施工单位应编制防水工程专项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