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会计准则第22号企业合并(1998年修订)目的本准则的目的是对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作出规定
本准则既包括一个企业被另一个企业购买,也包括难以辨别谁是购买者的这样一种不常见的股权联合
购买会计涉及确定购买成本、将该成本分摊于被购企业的可辨认资产和负债、以及在购买时和购买后对形成的商誉或负商誉进行会计处理
其他会计问题包括确定少数股权金额、在一段期间内购买而产生的会计问题、购买成本的后续变化或对资产负债确认的后续变化以及要求披露的事项等
范围1.本准则适用于企业合并会计2.企业合并有各种不同的方式,这些方式受法律、税收或其他原因的制约
它可能涉及一个企业购买另一个企业的股权或对一个企业净资产的购买
企业合并可能通过发行股票或转让现金、现金等价物或其他资产来实现
这种交易可能发生在参与合并企业的股东之间,或者一个企业和其他企业的股东之间
企业合并可能涉及建立一个新企业以控制参与合并的企业,一个或一个以上参与合并的企业的净资产转让给另一个企业、或者一个或一个以上参与合并的企业的解体
如果交易的实质与本准则中企业合并的定义一致,那么无论采用何种特殊结构合并,本准则中所包含的会计核算和披露要求都是适合的
3.企业合并可能产生一种母子公司关系,其中,购买企业为母公司而被购企业为购买企业的子公司
在这种情况下,购买企业应将本准则应用于其合并财务报表中
它将在被购企业中的股权作为对子公司的投资在其单独财务报表中反映(参见《国际会计准则第27号一合并财务报表和在子公司投资的会计》)
4.企业合并可能涉及购买另一个企业的净资产(包括商誉),而不是购买另一个企业的股份
这种企业合并不形成母子公司关系
在这种情况下,购买企业应在其单独财务报表中应用本准则,并相应地在其合并财务报表中也应用本准则
5.企业合并可能导致法定兼并
虽然不同国家对法定兼并的要求各不相同,但是法定兼并通常是在两个公司之间按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