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语言文字规范(标准)管理办法国家部委规章
是教育部和国家语委为了加强语言文字规范(标准)的管理,确保规范(标准)的科学性和权威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制定,2001年8月27日发布并实施
《办法》共九章三十六条,涵盖规范(标准)的研制计划、研制、送审稿的审定、审批、发布、复审、实施、建档及档案管理等各个方面,是开展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工作的规范性文件
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规范(标准)的研制计划第三章规范(标准)的研制第四章规范(标准)送审稿的审定第五章规范(标准)的审批、发布第六章规范(标准)的复审第七章规范(标准)的实施展开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规范(标准)的研制计划第三章规范(标准)的研制第四章规范(标准)送审稿的审定第五章规范(标准)的审批、发布第六章规范(标准)的复审第七章规范(标准)的实施展开教育部、国家语委关于印发《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语言文字规范(标准)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的通知发文单位:教育部、国家语委文号:教语信[2001]2号发布日期:2001-8-27执行日期:2001-8-27为了进一步加强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建设,逐步建立起科学、有序的语言文字管理机制,以适应新世纪语言文字工作发展的需要,现将《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语言文字规范(标准)管理办法》《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审定委员会章程》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01年8月27日)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语言文字规范(标准)管理办法编辑本段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语言文字规范(标准)的管理,确保规范(标准)的科学性和权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教育部(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简称“国家语委”〕)是语言文字规范(标准)主管部门,负责语言文字规范(标准)管理工作
编辑本段第二章规范(标准)